這一篇詩篇一開始就將我們帶到一個天上神聖的聚集當中,有趣的是這個聚會的目的是「神」在審判「諸神」。「神」我們都知道是指主耶和華上帝,那麼究竟「諸神」(神的複數)又是指誰呢?
對這問題最少有三個不同的答案。首先,是指其他神祇。當然,這是一個泛神論的主張,聖經絕對不支持。其次,這是指天上的使者,或一些靈界的掌權者。持這看法的人會以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所提到的「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作支持(弗6:12)。不過在這詩篇中上帝既然提出這些諸神「要死去,與世人一樣」(82:7),可見他們並非指靈界的東西。而且在經文中上帝對諸神的責備是在於他們沒有行使公正公義的審判權,也沒有保護貧寒和貧窮的人。因此我認為第三種可能性更高,就是這些諸神是泛指地上有權柄的審判者或是君王。
上帝委派審判官當百姓的神這個概念來自出埃及記21:6和22:8,9,28,而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0:34也曾引用詩篇這一節經